公开比选澄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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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4******事务所
项目编号:PSNJ-CW202504-2
项目内容:******有限公司完成2024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
发布日期: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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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根据******有限公司2024******事务所比选公告》(原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8日)中部分内容进行澄清和修改,具体如下:
一、澄清事项
(一)关于“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的调整
原公告中“第六条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第6点:“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具有为省属企业或央企在川二级分支机构提供服务经验或业绩。”现予以删除。调整后资质要求以本澄清函为准,其他资质条件保持不变。
(二)关于报名时间的延长
原公告中“报名截止时间”由2025年4月15日17:30(北京时间)相应顺延至2025年4月17日17: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由2025年4月21日15:00顺延至2025年4月24日15:00。
二、变更后资质要求
六、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1.依法注册成立满3年(以注册登记批准日期为基准日);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行为;
3.由相对固定的4人及以上的税务师团队提供税务服务,且团队负责人为注册税务师或税务师;
4.拟委派的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制造业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和业绩;
5.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注:删除原公告中关于“服务经验或业绩”的限制条款。)
三、其他说明
请已报名或获取比选文件的申请人,请按本澄清函要求重新确认资格条件;
本次澄清不改变原公告其他内容,未涉及部分仍以原公告为准;
调整后的比选公告及资质要求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永安大道南一段179号
邮编:611830
联系人:黄雨婷 ******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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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2024******事务所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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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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