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芦花河生态湿地乐园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非必招项目)
1.招标条件
普陀区芦花河生态湿地乐园建设工程已由******改革局以2408-330903-04-01-22536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普陀区芦花河生态湿地乐园建设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包括园路步道、铺装广场、舵岙桥梁、亲水平台、景观亭、河边栈道平台、下沉桥、儿童活动空间、健身休闲空间、绿化配置、地形塑造、景观水电、中小型驿站、咖啡厅、便利店等,其中铺装总面积约3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8.8万平方米,中小型驿站、咖啡厅、便利店单个建筑面积分别为231.51平方米、86.24平方米、14.82平方米、14.82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普陀区。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景观、绿化、景观排水、景观照明、景观给水、互动旱喷水处理、舵岙桥(市政、景观、绿化、照明)、建筑及结构、电气、给排水等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控制价: 90 万元。下浮率区间:
5 %(含)~ 7 %(含)。
2.3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5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和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J33/T1104-2022;
(三)其他:
3.5企业、项目总监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6项目班子配备:项目总监、班子成员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1月、2025年2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自2022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省外监理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监理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平台”栏目。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平台”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 3 月 26 日至2025年
3 月 28 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 31 日 14 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平台”栏目。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580-******
******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联 系人:龚建军
电 话:******
行政监督部门:普陀区住建局建管科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
联系人:邵嘉力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