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3楼3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JXTC******93(01/02/03/04/05/06/07/08/09/10/11包)
项目名称:江西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1-2022年度公务用车协议供货补录项目
协议供应范围:
类别 |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协议供货有效期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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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车辆 |
01包 |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
本期协议供货有效期截止2022年12月31日 |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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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包 |
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
品目一: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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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二: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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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三: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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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包 |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
品目一: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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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二: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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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三: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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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包 |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
包括:校车******消防车,警车,布障车,清障车,排******法院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渔政执法车,海事执法车,清扫车,洗扫车,清洗车,洒水车,养护车,吸尘车,多功能抑尘车,吸粪车,吸污车,垃圾车,冷藏车,危险运输车等。(投标人提供上述内容之外的车辆,投标文件中需做出说明,并注明车辆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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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包 |
轻型货车,是指皮卡、轻型载货汽车、厢式运输车。 |
品目一: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2.9升(含)以下的皮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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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二:价格13万元以内、排气量2.9升(含)以下的轻型载货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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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三:价格15万元以内、排气量2.9升(含)以下的厢式运输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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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包 |
越野车(含SUV) |
品目一: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越野车(含SU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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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二: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2.0升(含)以下的越野车(含SU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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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三:价格40万元以内、排气量2.3升(含)以下的越野车(含SU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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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 |
新能源汽车指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纯电动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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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包 |
轿车 |
补贴后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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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包 |
客车 |
品目一:补贴后价格25万元以内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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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二:补贴后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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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包 |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
包括:校车******消防车,警车,布障车,清障车,排******法院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渔政执法车,海事执法车,清扫车,洗扫车,清洗车,洒水车,养护车,吸尘车,多功能抑尘车,吸粪车,吸污车,垃圾车,冷藏车,危险运输车等。(投标人提供上述内容之外的车辆,投标文件中需做出说明,并注明车辆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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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包 |
新能源轻型货车,是指纯电动皮卡、轻型载货汽车、厢式运输车。 |
品目一:补贴后价格26万元以内的纯电动皮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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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二:补贴后价格24万元以内的纯电动轻型载货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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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三:补贴后价格22万元以内的纯电动厢式运输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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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包 |
新能源越野车(含SUV),指补贴后价格25万元以内的越野车(含SUV)。 |
注:
1、本次招标共分11个包,投标人根据自己的产品,可以全部投标,也可选择投标。投多个包的,各包投标内容可编制在同一本投标文件内。
2、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国内企业(包括在境内注册的中外合作、合资、联营、独资企业),所投产品必须在国内生产,达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并由产品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汽车生产制造商指的是汽车生产制造商或汽车生产制造商的全资销售公司,制造商因故不能直接投标可委托一家代理商作为全权代理参加投标,但投标人仍为制造商。
(3)投标供应商所投车种及优惠后的价格必须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标准要求。
(4)其中04包、09包投标人承诺在江西省内提供7*24小时上门服务。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上标明本次投标拟提供货物的优惠率。每包只允许有一个优惠率,任何有选择的优惠率将不予接受,投标产品优惠率必须高于4%(含4%),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产品的政府采购协议价=厂家指导价×(1-中标优惠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12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8:30~12:00,14:00~17:30时(北京时间) ;
******有限公司3楼310室政府采购部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线下文件获取方式。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五楼第九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潜在供应商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eb/)。如未办理,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3、入围品牌制造商结果公示以所报最高优惠率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供采购单位参考。
4、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原件)
采购人: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芳湖路2166号
联系人:付友国
联系电话:0791-87287545
******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310室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魏辉晖
联系电话:0791-86270385
电子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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